关于上海铁路局来我校招聘列车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11-11 阅读:次
为满足上海铁路局高铁事业发展需要,上海铁路局拟从我校学生中招聘一批从事动车组列车乘务工作的实习生,现将招聘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上海铁路局管辖范围内的南京客运段、上海客运段、杭州客运段动车组列车员岗位。
二、招聘对象:
在校学习的2016年毕业生。(2011年入校高职学生)
三、招聘专业:
高铁乘务及学校其它专业
四、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
2、女性,年满18周岁以上,身高1.62m以上,体重为:标准体重±5Kg的范围内(标准体重=身高—115),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晰,无色盲,矫正视力4.7以上(不带有框眼镜)。身体外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或刺青,无慢性、传染性疾病,非过敏性体质,不晕车。
4、热爱铁路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有团队精神,无不良社会记录,服从组织统一安排。
五、有关待遇:
1、实习期待遇
面试通过后安排专业培训,培训期间按月发放生活费1500元,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并独立上岗后每月发放实习津贴 不低于2000元(不含乘务津贴、加班工资等),实习津贴要与实习表现挂钩考核。实习期间铁路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六、招聘程序
1、拟应聘学生由老师带队参加面试,面试时请着正装(学校有职业装的可穿职业装,化淡妆)。由学校负责提供真实可靠的报名人员信息(信息表格式由铁路方统一提供)。
2、拟安排两轮面试,第一轮面试以形象外貌为主进行初选,第二轮面试主要以面谈方式进行筛选,确定拟参加专业培训人员。
3、面试通过人员经体检合格,将统一安排参加动车组列车员岗位专业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培训时间2—3个月,培训合格并取得铁路列车员《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铁路列车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安排进入动车组列车乘务岗位实习(已毕业的学员培训合格后则正式派遣至客运段工作)。
六、注意事项
1、实习期间,学校与实习单位双方签订实习协议书,明确双方责权利。
2、实习期间和毕业后均不提供住宿。在铁路培训基地集中理论培训期间伙食费自理(每日25元标准),并需预缴一定的住宿费(每日50元,培训合格正式上岗三个月后凭收据到客运段报销)。
3、凡面试合格的学员在报到培训时需一次性缴纳职业鉴定考前培训费5000元,用于参加国家列车员岗位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培训费由所在客运段代为收取,在客运段工作满三年后,向所在客运段申请给予等额补贴。
七. 报名时问和地点:
报名时问:2014年11月11曰至11月14日
报名地点:学校招生就业办 联系电话0519--85052622
常州铁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