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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发布者:后勤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6-12-16 阅读:

为适应学校管理体制调整和改革发展形势需求,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有关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铁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一、学校安委会组成

主任:党委书记、校长

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副校长

委员:学校职能部门领导

二、学校安委会的任务、职责

学校安委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中国南车集团公司关于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决定学校的贯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并解决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制定学校年度安全工作方针、目标、措施计划,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讨论处理安全事故(含交通行车、火灾、食物中毒事故等),并负责和上级安委会进行沟通,做好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学校安委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如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由主任(或副主任)决定,可随时召开会议讨论研究,作出决策。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后勤保卫处,后勤保卫处副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